20210501 山东东营利津炼化液化气泄漏燃爆致1死

信息编号 00004472

事故时间 2021-05-01

事故地点 中国;山东;东营;

死亡人数 1人

经济损失 126.5万

事故摘要 2021年5月1日2时28分,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石油气管道泄漏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5万元。

直接原因 20万吨/年异丁烷脱氢装置DIB塔底西侧E305A再沸器最底侧DN20导淋阀门垫片(2015年6月份使用)老化后承压能力降低,受温度、压力变化影响密封面出现缝隙,导致液化石油气管道泄漏,高速泄漏液化石油气产生的静电引发爆燃;

涉事单位 利津炼化有限公司

所在行业 石油化工

事故类型 爆炸

工艺设备 阀门

涉及化学品 液化石油气

2021年5月1日2时28分,利津炼化有限公司发生液化石油气管道泄漏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5万元。

事故企业基本情况: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23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索树城,公司住所:利津县永莘路5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石脑油(22.3424万吨/年)、氢气(14.177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85.67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115万吨/年)、异丁烷(6.91万吨/年)等;有效期至2023年5月22日。事故发生当日20万吨/年异丁烷脱氢装置正处于停产过程中,自4月30日16时00分开始降温降量,按照停工计划5月3日17时完成停工退料。

事故经过:2021年4月30日16时00分,利津炼化有限公司生产二部脱氢车间三班接班后,20万吨/年异丁烷脱氢装置进入停产程序,开始装置降量,从脱氧加氢单元进料仪开始降量5吨/小时,丁烷异构化单元、反应再生单元、产物分离单元、醚化单元陆续降温降量,此后过程装置压力、温度都低于正常生产参数,陆续出现大量报警信息。5月1日0时00分,脱氢车间一班接班后,丁烷异构化单元按照停车程序进行退料。0时30分,按照停工退料程序注入氮气辅助退料,压力升高、温度降低。2时00分,按照停工期间应急值守安排,脱氢车间一班反应岗位主操王某接替盖某,在异构化单元进行1小时的不间断应急值守。2时21分,应急值守人员王某擅自脱离岗位,到达中控室,未与其他人交接替岗,致使现场无应急值守人员。随着装置压力升高、温度降低,异丁烷脱氢装置DIB塔底西侧E305A再沸器最底侧DN20导淋阀门垫片损坏,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随后中控室GDS系统GIA30108(E305A底)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此时,当班班长因停工期间工艺设备压力、温度等报警信息较多,未发现可燃气体报警信息。2时24分,应急值守人员王某在不知液化石油气泄漏情况下返回异构化单元值守区域。此后,GIA30109(地井)、GIA30102(P311B)、GIA30107(E306底)三个可燃气体报警器陆续报警,当班班长未及时发现,且未收到应急值守人员王某报告。2时28分46秒,高速泄漏液化石油气产生的静电引发爆燃。3时59分,现场明火扑灭,车间清点人数发现王某失踪,在距离泄漏点10米消防通道中发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20万吨/年异丁烷脱氢装置DIB塔底西侧E305A再沸器最底侧DN20导淋阀门垫片(2015年6月份使用)老化后承压能力降低,受温度、压力变化影响密封面出现缝隙,导致液化石油气管道泄漏,高速泄漏液化石油气产生的静电引发爆燃;应急值守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在应急值守期间擅自离开值守区域,导致未及时发现、报告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在出现液化石油气泄漏情况下,未能有效辨识风险冒然进入爆燃区域,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

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利津炼化有限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认真履行压力管道改造相关程序,加装液化石油气管道(管道编号:400-P-32602)导淋阀门;未按公司制度对液化石油气压力管道导淋阀门及前垫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导致事故管道密封件承压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急准备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压力管道泄漏相关应急预案演练,致使员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达不到要求;相关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缺乏针对性;对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对压力管道泄漏风险分析不到位,未按照压力管道容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