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1123 福建三明市农药厂反应器冲料起火致6死152中毒

信息编号 00004086

事故时间 1971-11-23

事故地点 中国;福建;三明;

死亡人数 6人

受伤人数 152人

经济损失 4.3万

事故摘要 1971年11月23日19时10分,福建省三明市农药厂乐果车间硫化工段反应锅冲料着火,造成死亡6人、中毒152人,经济损失43000万元。

直接原因 (1)五硫化二磷与甲醇作用产生硫化物,在滴加甲醇时,速度要慢,温度不得超过60摄氏度,反应温度要求在34~55摄氏度之间。但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滴加甲醇速度过快,引致锅内反应剧烈,温度迅速上升而致冲料后着火。(2)在救火时,缺乏安全知识,使大量水及小苏打、碳酸氢钙冲人硫化物反应锅内,引起锅内没有反应完的五硫化磷和水反应,产生大量有毒的硫化氢气体。

涉事单位 三明市农药厂

所在行业 精细化工

事故类型 火灾

工艺设备 反应器

涉及化学品 五硫化二磷,甲醇

1971年11月23日19时10分,福建省三明市农药厂乐果车间硫化工段反应锅冲料着火,造成死亡6人、中毒152人,经济损失43000万元。

  当日,乐果车间硫化物工序1号硫化物反应锅滴加甲醇,由于初始反应温度较低,滴加甲醇的速度过快,致使甲醇在开始时与五硫化二磷反应较慢,当甲醇积存在反应锅内较多时,反应逐渐加快,反应温度急剧上升,操作人员虽采取了紧急措施,仍无法控制温度的急剧上升,造成1号反应锅冲料起火。由于生产场地窄小,设备周围又堆放着许多易燃易爆物质。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许多职工参加抢救,市消防车也赶到现场抢救。但他们都缺乏扑救化学危险物品的专业知识,用小苏打、碳酸氢钙和大量水喷人反应锅内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了,但由于反应锅内的反应物与喷人物反应,产生大量硫化氢及少量磷化氢气体逸出扩散,造成救火人员中毒昏迷。抢救中毒人员时,由于没有佩戴防毒面罩,又增加了中毒人数,造成因中毒而死亡6人,152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中毒。

  事故原因: (1)五硫化二磷与甲醇作用产生硫化物,在滴加甲醇时,速度要慢,温度不得超过60摄氏度,反应温度要求在34~55摄氏度之间。但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滴加甲醇速度过快,引致锅内反应剧烈,温度迅速上升而致冲料后着火。(2)在救火时,缺乏安全知识,使大量水及小苏打、碳酸氢钙冲人硫化物反应锅内,引起锅内没有反应完的五硫化磷和水反应,产生大量有毒的硫化氢气体。硫化氢是剧毒气体,当其浓度在100x10-6~ 150x10-6时,在一定的时间内就会出现中毒症状;当浓度在420x10-6~ 600x10-6时,0.5~1 小时内就会急性死亡;当浓度在850x10-6~ 1000x10-6时,人就会立即死亡。(3) 生产场地狭小,有毒气体不容易扩散,给抢救工作增加困难,中毒机会增多。并且在救火时,忙乱中不佩戴防毒面具进行抢救,致使中毒人数剧增。

  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滴加甲醇时必须严格控制滴加速度和反应温度,并加强车间内通风,使车间内的有毒气体迅速排出室外。(2)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因救火或抢救不当而扩大事态的发展,减少事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