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7 广东深圳盛康泰有机硅闪爆致5伤

信息编号 00003594

事故时间 2021-01-27

事故地点 中国;广东;深圳;

受伤人数 5人

事故摘要 2021年1月27日16时24分许,龙华区福城街道深圳市盛康泰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闪燃事故,事故造成5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2人轻伤。

事故经过 2021年1月27日下午,施牛、郑东欣、郑德毫、苏国宏、黄福友、吴旭华、李尚业、梁锦初等8名工人在单组分车间按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事发时,事发厕所里有施牛、郑东欣、苏国宏、郑德毫、黄福友等5人在更换衣服、休息,准备下班。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并询问相关人员得知:16时19分,郑德毫拎着一个装了清洗剂的塑料桶进入事发厕所,在厕所使用清洗剂清洗衣物;16时22分,黄福友进入事发厕所;16时24分许,黄福友用打火机点烟时,引燃沉积在地面的清洗剂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事发厕所冒出火光和烟迹,随即郑东欣、苏国宏、施牛3人先后从事发厕所逃离;16时26分许,在明火熄灭之后,黄福友、郑德毫2人跑出事发厕所

直接原因 1.事发厕所近地面处无排风设施,南侧窗户离地较高,且窗户上的排气扇已损坏,不利于易燃蒸汽扩散(稀释),当清洗剂蒸发成气态时与空气混合,易形成易燃混合气体。  2.郑德毫安全意识淡薄,携带危险化学品清洗剂进入事发厕所清洗衣物。  3.黄福友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厂区内禁烟规定,在闻到有较浓的清洗剂的气味的情况下,仍在事发厕所内点火吸烟。

涉事单位 深圳市盛康泰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所在行业 精细化工

事故类型 火灾

涉及化学品 清洗剂(石油醚,去污水)

(一)事故经过

 

 

  2021年1月27日下午,施牛、郑东欣、郑德毫、苏国宏、黄福友、吴旭华、李尚业、梁锦初等8名工人在单组分车间按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活动。事发时,事发厕所里有施牛、郑东欣、苏国宏、郑德毫、黄福友等5人在更换衣服、休息,准备下班。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并询问相关人员得知:16时19分,郑德毫拎着一个装了清洗剂的塑料桶进入事发厕所,在厕所使用清洗剂清洗衣物;16时22分,黄福友进入事发厕所;16时24分许,黄福友用打火机点烟时,引燃沉积在地面的清洗剂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事发厕所冒出火光和烟迹,随即郑东欣、苏国宏、施牛3人先后从事发厕所逃离;16时26分许,在明火熄灭之后,黄福友、郑德毫2人跑出事发厕所。

 

 

  (二)事故的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吴旭华、李尚业、梁锦初3人拿取车间内的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大声呼救。其他工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听到呼救声后也赶往事发车间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6时26分30秒,厕所内明火被扑灭。

 

 

  苏国宏、黄福友、郑德毫3人由盛康泰公司销售经理郑锡壮与销售员陈凯东驾车送往龙华区中心医院救治;施牛、郑东欣2人随后由120急救车送往龙华区中心医院救治。当晚8时许,5人全被转院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事故应急处置的评估意见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区总值班室通报的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与调查。福城街道办、福民派出所等部门均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及时将该起事故信息上报。本起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应急处置措施得当,区政府积极协调卫健部门组织更高医疗资源,政府相关部门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均正常履职,救援过程中未发生次生事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四)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经治疗,伤势较轻的郑东欣、黄福友已于3月4日出院。至4月21日,施牛、苏国宏、郑德毫已转入普通病房。本次事故已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619万元。

 

 

  因事故伤者仍在救治,具体医疗费用和赔偿金额无法确定,最终的直接经济损失待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