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1 辽宁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爆炸致2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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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00003446
事故时间 2020-07-11
事故地点 中国;辽宁;阜新;
受伤人数 2人
经济损失 598万
事故摘要 2020年7月11日,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药剂库房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导致厂区内2人轻伤,厂区南侧一工棚施工人员15人住院观察,事故周边企业建筑物门窗大面积毁坏,直接经济损伤598.3万余元。
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后,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紧急调派救护车和医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援,市卫健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伤员救治。4家定点救治医院随即开通绿色通道,组建爆炸伤医疗团队对伤员进行全力救治。截至目前(7月13日),共接诊88人,平稳离院66人,2人轻伤,其余20人留院观察。
直接原因 碧波污水厂药剂库(彩钢保温板轻体简易房,蓄热、导热)内,有禁忌的物料催化剂(氯酸钠)与赤砂糖、生石灰等混存(包装均有破损),在高温(当日最高温度33℃,库内生石灰吸潮放热)状态下,散落的氯酸钠和赤砂糖发生化学反应释放氧气和热量,加速化学反应直至引发一次地面剧烈爆炸,爆炸力将大量未爆炸的氯酸钠、赤砂糖以及PAC、PAM等可燃物抛至半空中继而发生更为剧烈的空中爆炸,爆炸现场形成的冲击波相当于1.0~1.5t TNT当量。
间接原因 1. 使用的氯酸钠为益诺欧公司提供的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且外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管制危险化学品; 2. 碧波污水厂违规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彩钢保温板轻体简易房设置为临时药剂库并储存催化剂(氯酸钠,MSDS规定氯酸钠储存温度不超过30℃)。 3. 广州小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华驰环保科技公司向益诺欧公司销售无“一书一签”且外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易制爆危化品(氯酸钠),使碧波污水厂基层库管员和现场操作人员不了解其危险特性,也不知正确的储存、使用方法,导致有禁忌的物料混存。
涉事单位 阜新市碧波污水处理厂
所在行业 环保
事故类型 爆炸
工艺设备 废水处理单元
单元操作 储存
涉及化学品 氯酸钠(COD去除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