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5 广东韶关东阳光氟公司分离塔爆炸致2死5伤
-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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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00003381
事故时间 2020-03-05
事故地点 中国;广东;韶关;
死亡人数 2人
受伤人数 5人
事故摘要 2020 年 3 月 5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有限公司”)环保制冷剂车间发生设备故障安全事故,造成 2 人死亡,5 人轻伤(无生命危险,其中 3 名已出院),直接经济损失460万元。 韶关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韶)应急罚[2020]6 号、(韶)应急罚[2020]7 号、(韶)应急罚[2020]8 号、(韶)应急罚[2020]9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合计人民币 562,2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故经过 韶关市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氟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制冷剂生产,持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9年10月份经技术改造和设计变更,事故装置从生产R125(五氟乙烷)调整为生产R134A(四氟乙烷),使用原材料氟化氢、四氯乙烯在反应器中进行氟化反应,生成四氟乙烷和氯化氢混合物,经换热、水洗后,进入氯化氢分离塔,分离主产品四氟乙烷和副产品盐酸。 2020年1月18日开始技改后试生产,后因发现催化剂活性下降问题,停车处理; 2020年3月5日 再次启动投料生产。其R134A(四氟乙烷)装置氯化氢分离塔发生爆炸事故,氯化氢分离塔上封头炸裂冲出,造成2人死亡、5人轻伤。
直接原因 1、企业作业人员没有严格按操作规程用氮气对氯化氢分离塔吹扫,造成塔中有空气。 2、反应系统催化剂再生过程没有按操作规程作业,使用压缩空气带入水分与通入反应器系统的氟化氢产生氢氟酸,氢氟酸腐蚀设备及管道产生氢气,再氯化氢分离塔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3、交叉电焊作业使氯化氢分离塔内不锈钢填料与设备筒体产生电位差引发放电,导致氢气爆炸。
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监管不到位,氟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扎实。 2、试生产组织违规作业。在前期试生产调整中未组织分析原因,重新开车前未严格执行相关试生产方案,生产装置区域人员聚集、交叉作业,导致风险叠加。 3、企业管理体系执行不到位。氟有限公司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督管控不严,试生产期间存在交叉作业。
涉事单位 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所在行业 精细化工
事故类型 爆炸
工艺设备 塔器
工艺操作 动火作业
涉及化学品 氟化氢,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