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1 浙江海宁申坤新型材料公司冲料灼烫致1死1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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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00003285
事故时间 2019-07-01
事故地点 中国;浙江;嘉兴;
死亡人数 1人
受伤人数 1人
经济损失 202.4万
事故摘要 2019 年7 月1 日9 时15 分许,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听潮路16 号的浙江申坤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酚醛树脂合成车间发生一起冲料导致的灼烫事故,造成1 人死亡、1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2.4 万元。
事故经过 2019 年7 月1 日8 时许,申坤公司酚醛树脂合成车间反应釜开始投料生产(技术改进负责人郑某某、技术员姚某某、投料工张某某、投料工付某某四人在场),由郑某某负责提供工艺配方并组织试生产,姚某某将苯酚加热融化后抽入反应釜,加入催化剂,然后指挥投料工张某某和付某某投放多聚甲醛,投料过程中姚某某发现多聚甲醛颗粒大小不均,遂打电话给张某(生产厂长),张某带着吴某(新聘请的后段技术工,当天第一天上班)前去酚醛树脂合成车间查看,此时催化剂已全部投入,多聚甲醛已投入约十包,约9 时15分许,投料工张某某发现热气从投料口冲出,随即与反应釜冷凝器相连接的玻璃视镜筒因压力过高而破碎,引发釜内物料从投料口及玻璃
直接原因 合成过程中,在苯酚和催化剂同时存在于反应体系,将多聚甲醛快速投入反应釜,导致反应釜内局部发生不可控制的暴聚反应,大量放热,气化,压力急剧升高,且反应釜冷凝器上方的放空阀未打开,与反应釜冷凝器相连接的玻璃视镜筒因压力过高而破碎,引发釜内物料从投料口及玻璃视镜中喷出,导致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 1、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反应装置未经过正规设计,无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设备检验报告。未按申坤公司《反应釜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技术检验。反应装置自动控制水平低,反应釜的进料、反应单元均没有实现自动控制,全部采用人工操作。反应釜未加装爆破片、检测和连锁装置、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以致事发当日出现异常后,无法泄压,导致事故发生。 2. 公司为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将一直使用的镇江某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聚甲醛,变更为衡水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多聚甲醛。原材料变更后多聚甲醛比之前的含量更高,粒度更细,含量高、粒度细都会加快反应速度,导致大量放热、温度、压力急剧升高,导致物料冲出,在反应釜周边的人员被高温物
涉事单位 浙江申坤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行业 精细化工
事故类型 释放/泄漏
工艺设备 反应器
化学反应 聚合工艺
涉及化学品 多聚甲醛
运营阶段 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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