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9 安徽亳州康达化工中毒致4死2伤

信息编号 00001119

事故时间 2014-01-09

事故地点 中国;安徽;亳州;

死亡人数 4人

受伤人数 2人

事故摘要 2014年1月9日9时,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岗镇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租场地内,员工在检修管道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轻伤。

事故经过 2014年1月9日上午9时,张衍荣发现泵操作井中甲硫醇钠管道堵塞,安排李传友下到操作井中维修,李传友下到操作井中后即中毒昏迷,张衍荣立即叫来工人盛保现、李金普前来施救,3人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相继下到操作井内,均中毒昏迷。这时王正彦赶到现场,阻止了其他人员继续下去施救,在去除覆盖在泵操作井上面的彩钢板,并向泵操作井中强制通风后,先后救出4人,并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李传友、张衍荣、盛保现、李金普4人死亡。李明莲、冯遵其2人轻度中毒,经当地医院处理后于当日康复出院。死亡及中毒人员均来自山东省。

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泵操作井对其中的甲硫醇钠管道进行检修,吸入含硫有毒气体(硫化氢、甲硫醇等)中毒,后因现场组织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1. 王正彦和张衍荣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未经任何行政审批,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安全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系统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非法组织建设、生产。 2.康达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明知王正彦和张衍荣没有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为非法建设、生产提供帮助,为其提供生产场地,帮助其应付政府部门检查、掩盖非法活动,客观上促成了非法建设、生产。 3.监管不到位。魏岗镇政府、谯城区安全监管局、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市安全监管局没有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检查;打

涉事单位 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行业 精细化工

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

工艺设备 管道

涉及化学品 甲硫醇钠,硫化氢

运营阶段 检修